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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省外考生 |
信件编号:S20149132041 |
胡校长,您好,我是高一26班王单真的家长,王单真初中在绵中英才学校就读,被贵校录取时,因为户口在浙江宁波,另外缴纳了6万元借读费,当时收费人员特意嘱咐留好四个人的有效身份证号,说以为学籍入了贵校可以凭此退还借读费,现在孩子学籍已经入了贵校,加之两省高考制度改革实施进度不同,近期也准备把孩子户口迁入四川,也就是说孩子以后会在贵校直接参加高考,想咨询下借读费什么时间可以退还,因为平时工作地在广元,又加之不知该找贵校具体哪个部门咨询,所以冒昧给您写信咨询,如有打扰,请你见谅。
时间:2014/9/13 15:26:51 |
回复内容 |
家长,您好!学生户口迁入四川以后凭户籍证明到我校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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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时间:2014/10/8 10:11:5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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